QUOTE(看看 @ 2003年12月17日 02时01分)
这个规定不好,理由如下:
1、操作性不强。如何判断谁套用、谁抄袭是个很难的事情,只能抓抓那些连名字都忘了改的家伙,因为他们实在是太蠢了!
2、汉化新世纪本身就是打着“共享有理、抄袭无罪”的旗号起家的,想当初新世纪的几位老总们也大肆批判过内地资格最老的汉化组织“中国软件汉化同盟”反对抄袭、保守自私的做法,今天怎么自己却干起这一套了呢?很违背起家时的初衷啊!很矛盾,很滑稽。
这个是谁?不懂?你亲历了当年的口水战?
首先,世纪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共享有理,抄袭无罪”的说法和口号!!!!当年的宣言、口号、对外的公关,我是一号人物,如果你找到证据,请你提出来。我们当年的口号是“汉化是自由的,汉化技术是自由的”,我们矛头所指的是,中国软件汉化同盟封锁工具,不让exescope外流,甚至不让我们发表exescope的汉化,于是转而求助华军,这是针对工具封锁。其次是针对汉化的专属权问题,我们反对的是一旦某个作品被某人汉化了,其他人就绝对不能染指,否则就是抄袭。请注意这个前提!!!当时我们是抢作起家,但不是抄袭,我们抢作是因为当时的很多作品都是中文翻译不如直接看英文,所以我们为了自己的使用,用户的使用,开始了抢作,如果你觉得有疑问,我可以将当年同期的其他作品找出来,相信我的CDR应该没完全磨坏。我们所反对的是一种对汉化专属的霸权主义,我们所提倡的是,让汉化自由,谁都可以作,让用户来选择哪个更适合自己,也让汉化人拥有自己的用户群,也避免了汉化的单调和不思进取……在这样的基础上,当带字典的工具出现的时候,被汉化同盟视作抄袭机器而批评的时候,我们坚持我们的观点,工具的进步是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为了升级的方便,为了协助、合作的统一性,正如枪无好坏,看用在谁手上!我们提出,凡抄袭,公开进行争辩,让汉化人、让汉化用户进行监督,作自己最后的选择。事实证明,字典工具正是潮流所在,但跟抄袭无罪、字典是否共享全无关系,技术要发展,谁也挡不住。所以,“共享有理,抄袭无罪”从来不是世纪的出发点和宣传口号,世纪也从来没有支持抄袭!我们怎么起家的,现在就怎么继续坚持!
另外,所谓操作性不强,这要看怎么作了,你可以看看这里:http://bbs.hanzify.org/index.php?act=ST&f=23&t=14818。有些东西可以抄,但是有些属于个人经验的东西恐怕就不是这么容易抄袭了。另外,世纪的执行者也非弱智儿童,我们的经验和我们坚持对汉化有利都支持的理念有助于我们去尽量正确地区分借用和抄袭的界限,而且,我们本来就支持合理地、友好地互相借用与学习。同时我们还有最大地基础是,我们会去最大限度地争取其他汉化人和用户的支持,群众的眼镜永远是雪亮的。最后能说的是,你可以抄一个、两个,但你不可能永远抄下去,你可以在别处抄了,发表了而洋洋自得,但是你无法成长,你也永远不可能成为大家公认的好的汉化人。要想继续在汉化界呆下去,你总得作若干个有自己风格,真正得到用户和汉化人认同的作品,而且,你也不能永远避开这么多汉化人,而只躲在某个网站偷偷地发布作品,像阳光下阴沟里的老鼠。当然,如果你愿意,我们尊重你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