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成员的吸收、退出
吸收新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对汉化工作较为精通,并在汉化新世纪网站发表十个以上质量较好的汉化作品;
2、同意汉化新世纪宗旨和成员义务,并愿意为汉化新世纪服务;
3、对愿意参与网站策划、制作,编写所需工具,或对汉化新世纪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也可以加入汉化新世纪;
4、经总监同意。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开除成员或成员自动选择退出:
1、三个月以上不参与网站管理、发布汉化作品的成员;
2、网站内部重大调整,不再同意网站宗旨和成员义务的成员;
3、参加外部赢利性汉化网站或法人团体的成员;
4、发表对汉化新世纪不利的言辞或作出对网站不利的行为的成员;
5、在特殊情况下不提供资源共享的成员;
6、以汉化新世纪名义与外界私自进行商业活动的成员。
成员在退出后不应向外界泄露网站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