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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鋒 by 阿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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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5
From: "Douglas Tsai" <Douglas@ndt.iam.ntu.edu.tw>
To: "中文化作者討論區" <patch-author@miau.cs.ccu.edu.tw>
Subject: 我的中文化心得
Date: Sat, 20 Jun 1998 13:)54 +0800
偷得浮生半日閒,想把我中文化的一些心得整理一下,與大家分享。
因電腦配備很肉腳,我至今無緣使用VC++來作中文化,幸好有Cpatch、Chation等小巧
的中文化工具。實際上,這些工具不但能自動產生中文翻譯,還可以把字型直接換成
細明體、調整選單字串,實在是很好用。(再次向小飛俠、Pank致上崇高的敬意)
然而,若要將中文化做到完美,我認為要注意以下幾件事:
1.絕對不可以直接使用自動產生的翻譯,因為中文化的目的是要讓人看得懂,自動產
生的翻譯往往無法通順甚至會完全誤會原文,它的功能只是讓你參考而已。要翻譯得
好除了應具備基本的外語能力以外,中文能力恐怕更重要哦。以Jet-Audio為例,'Add
Files to Album'翻成「將檔案加入專輯」就比直譯成「加檔案到專輯」通順。最近發現「讀者
文摘」的「詞鋒」在翻譯方面有許多精闢的見解,很值得大家參考。
自 2003 年起,Kii Ali 所有繁體版作品 "Help" 將譯為「幫助」,回歸軟體原始本意,不再遵照微軟的過度翻譯,而造成使用上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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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2-11-05
From: "Douglas Tsai" <Douglas@ndt.iam.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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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詞鋒1997/12)
Date: Tue, 12 Jan 1999 21:)52 +0800
您好,我是阿道
  許久以前我曾介紹「讀者文摘」的「詞鋒」專欄,供中
文化諸君作參考。日前承 Kii_Ali 之託,我將陸續把1997/12
至1999/12期間,與中文化較相關的幾篇抄錄下來,希望能
對您有所裨益。
=========================================
節自1997/12/讀者文摘/詞鋒
          冠詞濫用       思果 散文家
  自從中國和西方國家接觸以來,中文受的衝擊很大。惡性歐化中
文變得囉唆醜陋,良姓歐化也出現,不過比率低很多。我沒有統計,
最多一與十之比吧。
  犯惡性歐化的毛病,並不限於一般人,連國學、語言學大師、名
作家、國文教師都不能免。文字不斷在變,變好也變壞。但是變壞也
可以糾正。根據未經歐化以前的中文名著,也可以把中文寫好。
  英、法、德、義、西班牙文都有冠詞,不過拉丁文並沒有。中文
本來不用,現在中文歐化,也大用起來。不定冠詞用得尤其濫。
  國學大師錢穆先生的 「國史大綱」 引論裡用的「一」、「一種」
,不計其數,都是用不著的,略舉幾個例子:「僅為一種憑空抽像之理
想......凡對於已往歷史抱持一種革命的蔑視者......僅當於一種商業
之愛......乃純為一種書本文字之學......皆一封建時期也......自尚
書以來下至通志一類之一種新通史......」
  語言學大師趙元任先生一九五九年在台灣大學演講「語言問題」,
台大學生根據錄音寫出講稿,經他審定。它用不定冠詞,不但嫌多餘─
─還重複──是怕讀者忘記吧。他在第一講裡有一句:「......我覺
得是一件很愉快,很榮幸使我很興奮的一件事情。」(下面又有一句「
成為一門研究跟學習的一門叫得出名兒的科目」。)
  連文法大師王力先生在 「中國現代語法」 巨著裡談到「歐化的語
氣」(寫得非常高明),也用大量多餘的「一個」:現在只舉兩個例子
:(頁三○二)「『犧牲』本是一個名詞......是一個謂語形式」
  學生作文當作指南針、行銷幾十年不衰的「文心」(開明書店出版)
是著名文章家夏丏尊、葉聖陶合著的,也犯了這個毛病:(頁二二八)
「例如一個『千』字......」
  為什麼不可以用?第一、用不著。中文從前不用,文章一樣明白。
(作文定律:凡可以省去而無損文意的,都該省掉。)第二、有時用得不
對。如「一種」並不是一「種」,因無種類可分。有時候「一個」該是「
一件」。如徐志摩寫的「一個工作」(見於「我所知道的康橋」),就錯
了。
  還有就是我們只用量詞,不加「一」,如「有個人」、「買雙鞋」、
「吃頓飯」、「看場電影」等。
自 2003 年起,Kii Ali 所有繁體版作品 "Help" 將譯為「幫助」,回歸軟體原始本意,不再遵照微軟的過度翻譯,而造成使用上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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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詞鋒1998/01)
Date: Wed, 13 Jan 1999 16:)43 +0800
節自1998/1/讀者文摘/詞鋒
          濫用名詞       思果 散文家
  英文可以隨便使用名詞,如The absence of efforts to rescue
him is surprising.(沒有營救他的努力是可驚的。)這種寫法連英
國的修辭學家也很不喜歡,可是自從有了劣譯以來,懂點英文、趕時
髦的人竟學英文放著動詞不用,大用名詞起來。例如:
  不說「決定」,改說「做了(一項)決定」。
  不說「成功」,改說「有了」、「取得」、「獲得」、「得到」
(一項)成功」。
  不說「生氣」,改說「感到(一陣)憤怒」。
  不說「妥協」,改說「獲得(一項)妥協」。
  不說「研究」,改說「進行(一項)研究」。
  不說「消遣」,改說「從事消遣」。
  總之,放著現成明白的動詞不用,卻偏偏要另外用個不關痛癢、
百搭的動詞,如「進行」,來說明某個活動或動作。毛病在多用不必用
的字,把明明白白的話弄得囉唆了。還要加上用不著的不定冠詞,「一
項」、「一陣」等等。
  按名詞可以這樣用的極少,最多像已經「歸化」了的「失敗乃成功
之母」、「諏嵤巧喜摺沟鹊取I勘葋喌拿洹敢庵颈∪酰ㄓ腥俗g為
「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還沒有在中國流行,念起來很生硬。
但是英文的影響力大極了,許多很明白簡單的話都變複雜了。例如,「
他很有名氣」不好,要說「他的知名度很高」。這說法已經通行各地。
我曾提到過,氣溫的高低,用「度」極準確,誰也不能反對。可是名氣
怎樣量呢?要不要用小數?可以說「張三的知名度高達九十七點八」嗎
?或者「最近下跌七點三度」?
  老一輩散文名家朱自清在「溫州的蹤跡」裡有一句「我第二次到仙
巖的時候,我驚詫於梅雨潭的綠了。」(這句話兩用「我」字,不妥。
)我猜他一定很得意,也會有人欣賞他的新鮮寫法,不過這是句很壞的中
文。「驚詫於......的綠」是I was amazed at the green of... 的死
譯。中文不可以這樣寫。他在這篇文章後面還寫「梅雨潭......的綠色」
,別人傚法起來,就不知道有多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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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RE: (詞鋒1997/12)
Date: Thu, 14 Jan 1999 13:)44 +0800
您好,我是阿道
  由幾篇「詞鋒」看來,它真正的目的,是修正國文程度而非英文水平。
其實直譯英文大家都會,要譯得順乎中文文法、意思清楚流暢,這才
需要我們努力。我雖然向大家推薦「詞鋒」,自己每每想到以往的作品,
都不禁汗顏(絕非謙抑之詞)。
  以下是一位朋友的反應,我順便在此答覆。
> 很好,符合中庸之道,蓋一切皆需循自然人定之道,爾等高知識份子所追求
> 儘是完美處事,可曾想過,曲高和寡(好像寫錯),國之民情,先通達,後進擊,
> 想想,您的目的為何 ? 不是國強民壯 ? 高知識份子互通有無,這是您的目的
我的目的無非是想用我的雙手打打字,提供給大家幾篇文章,看看
能否對譯文有點幫助罷了。不敢說這些文章的觀點一定是正確的,
畢竟語言是活的,語言習慣也隨時代在改變,但這幾位語言學、文學
大師總有一些值得我們學習之處吧。或者就當是消遣,隨便看看也好吧!?
如果大家覺得節錄這些文章沒有益處,徒然佔用網路資源,那麼我在此
道歉。或許該把文章打完,放在ftp供有需要的朋友下載即可??
> ,老竽仔一個,名利於我無用,中文化目的,Because I 看不懂英文,既然翻了,
> 順便送出嘉惠其他朋友,哇 ! 好偉大,別傻了,終究是人,不知到底心裡想什麼,
> 真話,我也不知。
  其實我也只翻譯自己常用的軟體,然後順便送出來給大家用。而且我的
英文程度也不太好,常常要用到電腦字典才能翻譯。不過看到類似這種句子:
「一個不期望的錯誤發生當正在寫入」,我真的很不舒服。
> 對了,阿道、一抹溗{,我很喜歡的人。
謝謝。對了,「一抹溗{」是我的中文化啟蒙老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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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2-11-05
From: "March Fun" <marchfun@tpts7.seed.net.tw>
To: <patch-author@cpatch.org>
Subject: 回覆: (詞鋒1997/12)
Date: Sat, 16 Jan 1999 10:)11 +0800
> >   由幾篇「詞鋒」看來,它真正的目的,是修正國文程度而非英文水平。
> > 其實直譯英文大家都會,要譯得順乎中文文法、意思清楚流暢,這才
> > 需要我們努力。我雖然向大家推薦「詞鋒」,自己每每想到以往的作品,
> > 都不禁汗顏(絕非謙抑之詞)。
>
> 這樣的文章值得嘉許!我自己看了,也不禁汗顏,英文合流,卻是近代文字的通病
> 啊!從事中文化的工作,更有機會散播文字,一些潛移默化的教育意義,更當自我
> 期許才對。
現在中文化作者普遍存在的問題大約有三:
一、就是英文式的中文翻譯,這樣的缺點多來自對於英文的「直譯」。
二、逐字硬翻,對於句字中的每個英文字一定要全翻出來才覺得是對的。
三、錯字與修辭。
我個人的看法如下,有不妥的地方請多指正:
  英文文法與中文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翻譯的時候應把整個句子打散再重新組合,
不能拘泥於原文的架構與文字的擺放位置。
  英文句型中會有一些是語助詞、或是有也好沒有也好的單字,又或者是在翻譯後,
要表達的意思已經很清楚,某些可以不用翻出的字,就不需再翻。做為一個翻譯的人,
要把自已真正當成一個翻譯者,不儘要翻,還要以自已的意思譯出,而非儘是一部人工
字典而已。
  翻譯最要不得的就是錯字,無心打錯的,我們也無法苛求,但若是自已不懂又亂
用,那就非常不該了。現在的人連最基本的「在」與「再」都分不清楚,實在是可悲。
再者,要求自已的修辭,不儘把意思表達出來了,還要表達的簡潔明瞭,甚至令人感覺
翻得漂亮。
  講到錯字與用字,就令我想起若干年前的傷心事,那陣子我在 BBS 站上看到當時
的學子,國文程度簡直爛到差點要我罵他們的老師,不儘錯字一堆,為求快速,還用一
些似是而非的字來取代原本具有涵意的字。或許有人會認為,看得懂就好,要求那麼多
作什麼?殊不知,網路傳播無遠弗屆,年輕學子在不明究裡的情況下,也學會了各式各
樣的錯別字,還以為本來如此,試問,再這樣下去,不出幾年,中文字的形、音、義就
蕩然無存了。
  我曾在網路上推行類似重視中文字的邉樱瑓s遭來無數的白眼,原因是,網路上求
快就好。我的想法是,什麼都求快,大夥乾脆全部用對岸的簡體字豈不省事?
  最後想說的一點是,要成為一個優秀的中文化作者,不儘英文要好,中文要更好,
否則辭不達意,折煞了你作中文化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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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2-11-05
Date: Sat, 16 Jan 1999 12:)26 +0800
From: Sam Chang <sammy@mail.onweb.com.tw>
To: patch-author@cpatch.org
Subject: Re: 回覆: (詞鋒1997/12)
於 Sat, 16 Jan 1999 10:)11 +0800
"March Fun" <marchfun@tpts7.seed.net.tw> 寫道:
> 現在中文化作者普遍存在的問題大約有三:
>
> 一、就是英文式的中文翻譯,這樣的缺點多來自對於英文的「直譯」。
> 二、逐字硬翻,對於句字中的每個英文字一定要全翻出來才覺得是對的。
> 三、錯字與修辭。
十分同意!我想簡而言之,就如同我常說的:『既然作品已經會潛移默化的形成影
響力,那中文化作者就該以負擔一些社會責任自我期許。』
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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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詞鋒1998/03)
Date: Wed, 20 Jan 1999 20:)36 +0800
節自1998/3/讀者文摘/詞鋒
          求潔求美     梁錫華 散文家
  文字要怎樣才算好呢?這問題不容易解答,也不容易解決。當然
,專制式的政府可以一聲令下,萬民凜遵,要提倡這樣或打倒那樣都
很方便。但即使中國古代的皇帝也沒有強制文士或老百姓如何遣詞做
句的。至於多數人意見,無論古今東西,大致認為文字達意之外,簡
潔優於冗贅,前者美於後者。說到文學創作而強調風格獨特,光景是
大自由,有時候甚至不求達意而惟務新異,以美為醜或以醜為美。這
一點本文不論。
  下面所引是一位當代暢銷書作家的小段文字,可以說明若干牽涉
簡潔和冗贅的要點:
  (甲)人們容易發現一目瞭然的小偷小盜,而對於一個分解開來
的巨大騙局卻很難在各個局部上發現,反而會在實利的誘惑下八方用
力,把荒唐推向更大的荒唐。
  引文共六十四字(不算標點),達意無礙,但可以用五十五字表
達同樣事理如下:
  (乙)一目瞭然的小偷小盜容易發現,但分解開來的巨大騙局卻
很難辨認它的各個局部,反而因實利的誘惑,八方用力推荒唐向更大
的荒唐。
  筆者認為值得注意的是(乙)段沒有「人們」。道理是中文句子
裡頭,做某事的人如不需作者道及而文句自明,說出來倒成蛇足了。
(乙)段的「容易發現」若寫成「容易被人們發現」,則屬惡性歐化
。又例如:「窗都關了」寫成「窗都被人們關了」,其拙劣也是明顯
的。凡被動式句子,作者如果認定無需點明作某事的那人或那班人而
讀者按常識瞭解事必有人做,句中「被」及「人們」等詞可免。這是
中文的習慣。一經歐化,徒增醜硬和冗贅。
  此外,(甲)段的「在......上」和「在......下」的結構經簡
化後也消失了。這並非暗示此類結構全應摒棄,乃是說今代人濫用者
多,令文句、文章臃腫欠勁健。按此不妨多看兩例:
  (a)在個案的審查上,他們明白走私的動向。
  (他們審查個案,乃明白走私的動向。
  ©在他的勸告下,我離開歐洲。
  (d)因他勸告,我離開歐洲。
  上面((d)兩句分別較(a)©為優,相信讀者有同感。
  末了,「把」字起頭的句子常常可以省掉「把」字,改用動詞開
路,效果是有助簡潔(見引文(甲)結語)。
================================================
              死跟英文的惡例
                    劉紹銘   嶺南學院文學院院長
  元月三日香港《明報》:「魚農處的殺雞行動受到廣泛批評,昨日董特首
也明言『可以做得更好』。不過一位高層官員昨日指出,市民應該體諒政府部門
面對的困難,以及欣賞幾千人日以繼夜的努力。」
  以上這則文字,有什麼問題?大問題沒有,不過要「吹毛求疵」,倒可以
拿最後一句中的用字習慣來討論一下。
  文內那位高官要我們「欣賞」政府部門幾千人日以繼夜的努力?
  欣賞是「領略」、是「賞玩」。因此欣賞字畫、歌劇、音樂,以及朋友出眾
的才華可以。「欣賞幾千人日以繼夜的努力」,因為使人聯想到血淋淋的殺雞行
動,有點隔岸觀火的意味,則期期不可。
  如果這則新聞是譯文,或高官的發言是英文,那麼這「小疵」根源易找﹔
都是 appreciate 惹出來的禍。
  Appreciate 的中譯,不錯包括「欣賞」和「賞識」二義,但高官既然要我們體
諒政府各部門人手面對的困難,他所希望的,無非是市民應為此「表示感激」。
  看來我們今天要「解碼」中文資訊,非得有點英文根底不可。大勢所趨,
也沒有什麼辦法。
  有些「碼」,憑常識可解,如上例。可是有些名詞,如不是在香港接觸慣
了,拿到別的中文地區去,讀者可能要先看英文原件,才能領略譯文的意義。
  如「增強問責性」一語。如果沒有原文 accountability 參照,實不易明所
以。所謂「問責」,就是交代。納稅人把白花花的銀子如數繳交政府,辦了什麼
好事,得有個交代。
  董橋最近有文提到政府公文的中譯本,應該改變觀念,「不再讓英文牽著
鼻子走......意思可以照英文意思寫,文句卻不要死跟英文。」
  此說甚是。因此 Wet Floor 的中文說法,是「小心地滑」,而不是「濕濕的
地板」。
  「增強問責性」想是從 to increase the accountability 衍生出來的。如果猜得
對,那麼相當的中文,應該是「隨時向......交代的準備」吧。
  中文「死跟英文」的惡例,不限於翻譯。在美國教書那些年間,常收到素
未置娴膶W生來信,上款赫然是:「親愛的劉教授」。若不馬上「異化」為英文
Dear Professor Lau 作距離「欣賞」,容易教人想入非非。
  中文千千萬萬別給英文牽著鼻子走,這又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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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詞鋒1998/06)
Date: Wed, 10 Feb 1999 16:)17 +0800
節自1998/6/讀者文摘/詞鋒
              進口洋貨         梁錫華
  文字正如許多事物,會變遷。未必緊隨社會的步伐,但即使稍慢,或慢到不
成比例,點滴之變到一天也許促成長江大河。中文從遠古、中古、近古而
入現代,這道巨流的面貌,按血緣而言,毫不含糊,但的確大不同了。每一代使
用這文字的人,大概都有激進和保守之分,說得好聽是創新和穩健之別。兩極的
熱心者,往往互相瞧不起而又各有學理撐腰。泥在或盲動在中間的,多半隨俗
浪,濛濛昧昧地偏左或偏右,無所謂主見,更乏創見。激進派總覺得開拓疆土,
等同呼吸時代氣息,永遠責無旁貸。保守派卻嚴守故園,經之營之美化之,唯恐
走出大門一步會陷夷狄圈套,或墮入愧對祖宗的臭水潭,宛如李陵兵敗降敵,雖
然有理可說也難免白璧微瑕了。
  現代中文和民國以前的相比,最大特色是白話為主。說「為主」,因為文言
成分仍存,只不過地位屬少數,但作用非弱,起碼文章求雅潔勁健,缺文言不
行。另外,現代華洋往來頻密,文字互相影響是必然的。中文應否洋化以及洋化
到什麼程度,數十年來時有論爭,往往牽涉接受或拒絕新詞、新語法等情節。本
土沒有的新詞得從外地輸入應該無異議,引動肝火和傷元氣的多半是外國語法。
語法說得最普通是習慣,所謂習慣成自然,例如英文be字派生成am,is,are,was,
were等,中文的「是」卻方便唤y包攬。英文複數名詞加s或es,中文則靠上
文下理而自然意會了。說「三條牛」或「許多牛」,講者聽者應該知道「牛」是
複數。若惟洋是務在「牛」後加「們」,那顯屬多餘而其道不昌。至於下列的句
子,是另類:
  (1) 文藝之美,理論上,是最高妙的。(理論上,文藝之美是最高妙的。)
  (2) 他的知名度頗高。(他頗有名。)
  (3) 他的工作沒意思,我認為。(我認為他的工作沒意思。)
  (4) 我驚詫於星星的璀璨。(星星的璀璨令我驚詫。)
  上面括號外的句子帶洋味,括號內的才算正宗國貨。我個人認為,舶來品偶
爾取用能增加文字姿致,只要不「暴力革命」地破壞中文習慣,亦可任其入境,
但不讓它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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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詞鋒1998/08)
Date: Fri, 5 Mar 1999 03:)44 +0800
節自1998/8/讀者文摘/詞鋒
              現代中文的典範     黃維樑
  「快樂這個東西在我們的生活裡面,就好像去引誘小孩子來吃藥的那一
塊方糖一樣,更好像是一個跑狗場裡面那些引誘狗隻賽跑的電動兔
子。不過是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罷了,就使得我們生活了一生一世,我們
生活時忍受著許多痛苦。」
  「做醫生的雖然醫治人們的疾病,同時他們也希望人們患了疾病。醫生們
把一些苦味的藥物配給他們的病人,以便向病人們收取昂貴的醫藥費。」
  上面的兩組句子,讀來像是雋語,似乎是引自本刊《珠璣集》專頁的吧,
不然就出自某名家的筆下。怎能不是呢?兩組句子都有哲理,甲組且用了比
喻─方糖與電動兔子。退一步來說,兩組句子文句通順,沒有語病,至少不
該是批判的對象吧!
  甲、乙兩組句子並非引自《珠璣集》,因為它們夠不上字字珠璣。他們可
能在某名家的腦袋裡閃現過,卻並非出自他的筆下,因為這位名家筆下字字
珠璣。
  錢鍾書在《論快樂》裡寫道:「快樂在人生裡,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
方糖,更像跑狗場裡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
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他在《談教訓》裡寫道:「醫生雖然治病,同
時也希望人害病:配了苦藥水,好討辣價錢。」
  拿甲、乙兩組句子和錢氏原句比較,就可見前者有多冗贅了。「一塊」、
「一個」、「是」等字,以至一些「我們」、「他們的」、「不過……罷了」等
等,都可有可無。這些量詞、代名詞、所有格代名詞,都濫用了。私果先生
在本刊近期撰文警惕大家,要儘量避免這些用法,否則就淪為惡性西化,正
是這個意思。
  本刊二月號陸谷孫先生的《回歸與移交》一文,引了英國作家斯威夫特
proper words in proper place之說。我記得英國詩人科立基(Samuel Coleridge)
說過,詩是best words in their best places,即最佳字詞在最佳位置,也就是字
字珠璣了。錢氏原句用了「電兔子」「苦藥水」「辣價錢」這些口語詞彙,句式
也是口語的。「治病」「害病」、「配了苦藥水」「好討辣價錢。」則有古文的
對仗工整。他用字講究,古今相濟,力求至善,是彰彰明甚的。錢氏博通中
西,而無惡性西化之弊。他說「……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末
七字可譯做suffering many pains,用的是英語語法的分詞片語(participial
phrase)。這樣的西化,靈活而簡潔,應該是善性的。
  我在本刊二月號的《四正》一文,引了錢氏上述文句,說錢文「可以成
為現代中文的典範」。《四正》中未加及細說,現在特加補充如上。
=============================================================
              人氣.物語         林文月
  語言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早在近世中國與西方國家接觸以致中文歐化以
前,中世紀時期,由於與印度有了宗教、文化方面的接觸,我們的祖先
便吸取了一些梵文的詞彙,以為表現新鮮的、豐多起來的觀念﹔那些觀念為
原來的中土所無,遂不得不藉增添新詞以包容之。例如「塔」字,本是梵語
Stūpa的譯音字,堆積土石,以藏高德者的遺骨之謂。隨著佛教及其習俗的傳
入,把梵音譯出,遂在語彙裡有了這個字。而日久習慣後,不復覺得新奇。
由於佛塔多高瘦,於是便兼指其他瘦高的建築物,如「燈塔」、甚至於「塔
台」。這種新詞的創造、吸收和演變,應該是相當自然的,卻恐非僧侶信徒創
造之初所料想得到的吧?
  近年來,我來往於台灣和美國兩地間,每隔一段時間回到台北,便驚見
許多以前所未見的新詞於報章雜誌之上﹔尤其有頗多取自日本的名詞,更令
我這個以日語為母語、且曾翻譯過一些日本文學作品的人感到納悶。
  當中,「物語」一詞的流行,其始作俑者或許正是我自己。二十年前,
我翻譯《源氏物語》,曾為這兩個字費盡心神。因為古代日本那種極特殊的文
體,既非「小說」亦非「話本」所能轉迻,故只得採取直譯,而且我在譯本
序中曾有所說明(詳中外文學叢書.一九八七年版上冊.頁四至頁七)。然而
每看到似是而非的「台北物語」、「咖啡物語」一類刺眼的詞彙出現時,我總
是難免感覺忐忑不安。使用「物語」一詞於書名、片名、廣告詞或文章裡的
人,大概並沒有仔細讀過《源氏物語》的中譯本(豐子愷先生的譯著亦作
《源氏物語》),更恐怕沒有讀過我那一段序文中的解釋。我想那些引用「物語」
一詞的人所要製造的效果,正是要令人刺眼、感覺新奇有趣的吧。
  類似的情況,也可以在「人氣」、「素人」、「泡湯」等從日本移植過來
的新詞中發現。「人氣」是指一個人有某種特殊魅力,得眾人喜愛﹔通常多
用以形容影歌星等人,所到之處可以風靡群眾。台灣的報章雜誌,先是引用
來形容影劇娛樂界的人物﹔但台灣去年底縣市長選舉時,較能吸引地方民眾
的政治人物也往往被冠上了「人氣絕頂」一類的形容詞,好像非此不足以形
容其所具群眾魅力。「素人」是指業餘的而非專業的。例如指業餘歌唱者、
業餘作家等等。這當然和陶潛詩中所稱「素心人」那種高逸的境界是毫不相
干的。至於「湯」字,在日本人的生活裡,是指洗澡,尤其是指到公共澡堂
洗澡而言。許多年前我曾撰《京都「湯屋」趣談》一文(收入散文集《京都
一年》),目前常見到旅遊指南或遊記中稱洗溫泉澡為「泡湯」,大概不會
與我那篇文章有關係吧?
  我想此類日本語彙之引進,可能與台灣人士到日本旅遊機會增多,以及
日常生活裡使用日製物品氾濫,乃至由於日本媒體(如雜誌、錄影帶)之流
入民間家庭,有直接間接的關係。日本語文中,至今仍保留不少漢字,只是
古代由中國傳至彼地的漢字有些已起了變化,頗有別於中國人的使用方法。
同樣的字所組成的詞語其含義則全然不可解。台灣的人士引用這些目識而心
未識的詞語,其實是出於某種遊戲的心態,甚至是明知其不通而故意求奇的
目的﹔這當然和我們的祖先援用梵文Stūpa為「塔」的動機,不可混為一談。
我所擔心的是,語言一旦引入後,要揮趕出去並不容易,而初時遊戲惡作劇
式地移植,也許日後竟會根深柢固起來。這是值得憂心正視的問題。
自 2003 年起,Kii Ali 所有繁體版作品 "Help" 將譯為「幫助」,回歸軟體原始本意,不再遵照微軟的過度翻譯,而造成使用上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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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2-11-05
From: "Douglas Tsai" <Douglas@ndt.iam.ntu.edu.tw>
To: "中文化作者討論區" <patch-author@cpatch.org>
Subject: (詞鋒1998/11)
Date: Sun, 6 Jun 1999 06:)57 +0800
  承KA所託,再為大家打打字。可惜「辭鋒」只剩1998/11這一篇可看,其後
已很罕見(也許讀者文摘打算把它 "收攤" 了吧),也不再有類似的文章了。所以
這可能是目前最後一篇了。當然,如果以後還有好東西,我一樣樂於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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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自1998/11/讀者文摘/詞鋒
          求爽健的小手術     梁錫華
  白話文邉釉缙谧髌酚羞@樣的句子:
  1. 前面是一班背著洋炮的兵們和團丁,兩旁是許多張著嘴的看客......
  2. 這些眼睛們連成一氣,已經在那裡咬他的靈魂。
  3. 賭攤不見了,人們也不見了,身上有幾處很似乎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幾
拳幾腳似的,幾個人詫異的對他看。
  第一句所用的「一班」和第二句的「這些」同理,後跟的名詞自然屬複數。
中文不像英文要加s或加es表示,所以「兵們」和「眼睛們」顯為怪胎,幸而影
響尚小。
  第三句卻不同,因為「人們」蒙毛澤東採用,又有大批從者傚尤,數十年來
聲威顯赫,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文被動式句法給主動式佔去不少風光,以
people開始的措辭頗得寵,這個字接著獲中文劣譯之助而暗渡陳倉進中國。
  其實中國人說中國話(包括國、粵、滬以至其他方言)只要自自然然,也即
避免矯柔造作,不會也不需附上「們」字作尾巴給「一班兵丁」、「這些眼睛」
等片語增醜的。若遇上people,只用「人」字已可以對付過去。很多時候乾脆連
「人」也剔除,文句出落得更俊美,因為中外一樣,做某事或行某動作的人無妨
不言而喻。抄錄當代某作家的兩句:
  1. 當這個時代終於過去之後,人們對當年的社會性狂熱給予了充分的原
諒。
  2. 理性復甦的標誌之一是人們願意付出最大的代價來戳穿一切騙局。
  下面是去掉「人們」並稍作改動的對比句子:
  甲.那個時代終於過去之後,當年的社會狂熱已獲得充分原諒。
  乙.理性復甦的標誌之一,是不問代價求戳穿一切騙局。
  末了,要給前文的第三句補一筆。其中「很似乎」、「似乎」和「似的」重
複得刺目。所需的小手術,相信讀者看一眼已能操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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